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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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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八个大类,包含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我办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s://jrb.shaoyang.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我办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邵阳金融微信公众号、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法规科。

    办公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市财政局办公楼10楼。

    办公时间和电话: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0739-5360261

    传真:0739-5360200

  邮政编码:4220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可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处理

  1.审查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者提供申请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监督方式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邵阳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739-5399132,地址:邵阳市敏州西路市财政局办公楼10楼,邮政编码:42200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