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事项类别
审核依据
1
查处融资担保公司违法行为,拟作出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经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作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决定。
行政处罚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
2
查处典当违法行为,拟作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决定
《典当管理办法》